来访人员入厂须知发表时间:2021-01-07 10:44 根据《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涉外工作中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来访人员的人身安全,特对其入厂期间应遵守的事项,作如下规定。 1、来访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司的规章制度; 2、未经允许,谢绝借机与我司工作人员交流,并索要联系方式(如电话号码、微信等); 3、未经允许,谢绝私自询问、拍照、拍摄我司的技术信息、经营信息和合同规定的相关信息(具体见说明); 4、必须由我司接待人员陪同,并在指定的区域或路线内活动; 5、来访人员未经允许,不得私自在我司办公室及作业现场逗留; 6、来访人员在我司期间了解到的相关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范围规定的信息,应仅用于与华普公司的合作项目,不能透漏给第三方。如为第三方或为其他项目所用,则必须取得华普公司的同意。 说明: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、工程设计、制造方法、工艺流程、技术指标、计算机软件、数据库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检测报告、实验数据、试验结果、图纸、样品、样机、模型、模具、操作手册、技术文档、相关的函电等。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决策、策略、营销计划、招投标文件、财务资料、客户名单、货源情报、人事档案等。 来访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。 如果拒绝接受该规定,华普公司有权拒绝来访人员进厂。 如果未按照指定的区域活动,华普公司有权提醒,并要求来访人员及时纠正。 如果私自将照相或摄像等器材带入厂内,接待人员和华普公司职工有权要求来访人员将器材带出厂外,如遭拒绝,华普公司有权扣留器材。 如果来访人员经提醒仍然不按照此规定执行的,华普公司保留向来访人员所在公司追索或按照法律程序诉讼的权利。 潍坊华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|